导读: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.0%,同比上升5.0个百分点。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.9%,同比增加45个。465个监测降水的城市(区、县)中,酸雨频率平均为10.3%,同比上升0.1个百分点。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.39~8.43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902个监测断面(点位)中,852个全年均达标,占94.5%。
一、综述
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各地区、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的历史性成效,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。
2020年,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。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超额完成。
二、大气
(一)环境空气质量
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.0%,同比上升5.0个百分点。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.9%,同比增加45个。PM2.5年均浓度为3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8.3%;PM10年均浓度为5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1%。
图1 2020年33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例
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168个重点城市中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)依次是安阳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唐山、邯郸、临汾、淄博、邢台、鹤壁、焦作、济南、枣庄、咸阳、运城、渭南、新乡、保定、阳泉、聊城、滨州和晋城市(滨州和晋城市并列倒数第20名)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(从第1名至第20名)依次是海口、拉萨、舟山、厦门、黄山、深圳、丽水、福州、惠州、贵阳、珠海、雅安、台州、中山、肇庆、昆明、南宁、遂宁、张家口和东莞市。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.5%,同比上升10.4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5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5%。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.4%,同比上升9.6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9.5%。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.2%,同比上升8.7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6%。
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.6%,同比上升8.9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4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7%。
(二)酸雨
465个监测降水的城市(区、县)中,酸雨频率平均为10.3%,同比上升0.1个百分点。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.39~8.43。其中,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6)城市比例为15.7%,同比下降1.2个百分点;较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0)城市比例为2.8%,同比下降1.7个百分点;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4.5)城市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。
全国出现酸雨的区域面积约为46.6万平方千米,占国土面积的4.8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、云贵高原以东地区,包括浙江、上海的大部分地区、福建北部、江西中部、湖南中东部、广东中部、广西南部和重庆南部。
三、淡水
(一)地表水
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3.4%,同比上升8.5个百分点;劣Ⅴ类为0.6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。
图2 2020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
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7.4%,同比上升8.3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
西北诸河、浙闽片河流、长江流域、西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,黄河、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,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文章链接:环保在线 https://www.hbzhan.com/news/detail/140539.html
一、综述
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各地区、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的历史性成效,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。
2020年,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。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超额完成。
二、大气
(一)环境空气质量
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.0%,同比上升5.0个百分点。20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59.9%,同比增加45个。PM2.5年均浓度为3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8.3%;PM10年均浓度为5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1%。
图1 2020年33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例
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168个重点城市中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)依次是安阳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唐山、邯郸、临汾、淄博、邢台、鹤壁、焦作、济南、枣庄、咸阳、运城、渭南、新乡、保定、阳泉、聊城、滨州和晋城市(滨州和晋城市并列倒数第20名),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(从第1名至第20名)依次是海口、拉萨、舟山、厦门、黄山、深圳、丽水、福州、惠州、贵阳、珠海、雅安、台州、中山、肇庆、昆明、南宁、遂宁、张家口和东莞市。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.5%,同比上升10.4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5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5%。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75.4%,同比上升9.6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9.5%。
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.2%,同比上升8.7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3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6%。
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.6%,同比上升8.9个百分点;PM2.5年均浓度为4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7%。
(二)酸雨
465个监测降水的城市(区、县)中,酸雨频率平均为10.3%,同比上升0.1个百分点。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.39~8.43。其中,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6)城市比例为15.7%,同比下降1.2个百分点;较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5.0)城市比例为2.8%,同比下降1.7个百分点;重酸雨(降水pH年均值低于4.5)城市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。
全国出现酸雨的区域面积约为46.6万平方千米,占国土面积的4.8%,同比下降0.2个百分点。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、云贵高原以东地区,包括浙江、上海的大部分地区、福建北部、江西中部、湖南中东部、广东中部、广西南部和重庆南部。
三、淡水
(一)地表水
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3.4%,同比上升8.5个百分点;劣Ⅴ类为0.6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。
图2 2020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
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7.4%,同比上升8.3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.2%,同比下降2.8个百分点。
西北诸河、浙闽片河流、长江流域、西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,黄河、松花江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,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文章链接:环保在线 https://www.hbzhan.com/news/detail/140539.html
